全国首届优秀文艺音像制品评奖对我国音像业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总结,作为一名终评委员,从我接触到的大量作品中深受启发,感慨良多。
一、主题鲜明,主旋律突出。许多出版单位根据自己的优势和强项,努力运用现代视听手段,全方位地反映时代风貌。在多样化的基础上,可以明显地感到主旋律的突出。这一特点代表了我国文艺类音像出版单位的主流。尤其是在水货、盗版猖獗,许多音像出版单位举步维艰的境况下,仍能做到这一点,实在是难能可贵。没有评奖,就不能集中收集这些优秀作品;不经过反复筛选、评比,就很难发现我们音像界这么突出的成就和如此鲜明、令人信服的优点。
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十分突出。许多出版单位都从自己特有的视角出发,千方百计挖掘精品,如一些全集、大系、经典、大观、瑰宝、绝唱、绝响、珍藏版等等。不难看出,我们有许多责任感强烈的优秀出版家、出品人。
三、国产音像制品在体裁多样化,艺术多品种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许多出版者努力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和技术手段探索更加新颖的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按不同艺术门类的特点,尝试多样的不同组合,刻意求新,力求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拓展音像制品的国际国内市场方面,这种努力已取得显而易见的成果。
四、节目制作、装帧设计、产品包装,同前些年纵向比较有明显提高,有些产品已接近国际标准。这样高水平的制品虽然数量不多,却代表了我国音像制品的发展方向。
看到鲜明成绩的同时,我们国产音像制品的缺憾与不足也同样显而易见。从参评中的多数出版物来看,质量问题仍然令人担忧。
1、编辑、出版水平严重滞后,不能把握起码的综合质量标准。如有的录音制品,选题、包装都很精美,但录制得十分粗糙,绝大部分是现场实况或混录、不分轨。长得丑陋,无论多么漂亮的衣着也难以掩饰;反之,选题、制作、演员均有很好的水准,但彩封设计、整体包装极差。宛如一位漂亮的小姐套上拙劣的衣着去参加时装表演。欠缺统一的、综合的质量标准,令人深感遗憾。编辑出版工作是一个出版社的核心,是完成一件出版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环节,是艺术创作的一部分,是一项专业。从参评的出版物中可以看到,许多出版社对这一环节有所忽略。
2、录制技术水准普遍较差。若实话实说,则大部分作品尚未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录音制品:立体声少,平面音响多,还有的是单声道;单质差;音响对比的宽度不够,高音不亮,低音不厚,音响不纯净,有杂质,这是比较普遍的缺点。录像制品:画面质量不好,清晰度普遍达不到标准;剧场实况多,后期深加工极少;机位少,镜头单调;剪接、特技编辑等高新技术手段普遍发挥、应用不够。我们不乏设备和人才,但深感没能充分挖掘和发挥设备和人才的潜力。
3、彩封与装帧。这是一个十分突出和普遍重视不够的问题。从出版单位挑选出来参评准备得奖的报送作品中,文字方面就出现许多特别明显的、绝不应发生的低级错误。如二胡印成“三胡”,将巴乌印成“巴鸟”;乌江印成“鸟江”;太阳印成“大”阳;十面埋伏印成“里面埋伏”;大起板印成大“超”板等等。有一页录音制品中的文字说明,仅简短的前言中,就出现二十余个错字、别字、白字。还有略带政治性的错字,如国乐、纽西兰。这是台湾的叫法,我们内地叫民乐、新西兰。这些彩封都是我们重印的,并非原装引进,必须以我们的文字规范改过来。
文字方面的这些可笑的错误,确实不该发生。即使招聘一名中学生来校对也不致如此。看来是个责任心的问题,是三审制度不严密的问题,是责编无责任、总编不总管的问题。还有,许多出版物的植字不注意规格。如将表演者,尤其是“腕级”的表演者的头像、名字印得格外醒目,但作者名字却一个都没有;有的将责编、设计、录音、指导、顾问、出品人印了一大串,却不印作者名字。对著作权人如此不尊重是不当的。不但该印作者名字,还应准确,有的张冠李戴,有的漏印,这很容易导致著作权纠纷。还有整体质量确实不错,但封面过于简单粗糙。总之,彩封是十分重要、最为直观的外包装,在市场上、在柜台中陈列是有比较的,也是产品竞争中赢得消费者的一个重要手段。不该忽视,不容忽视。否则不仅损伤一个出版物的艺术质量,也会带来效益流失和经济损失。
我国文艺类音像出版品所存在的这些缺点和问题,只要认真对待并不难克服。这次评奖,使我们能充分而清醒地看到我们的主流,这当是这次评奖的最大收获。